
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值班制度(试行)
为保证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及时发现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实行学院工作全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值班人员由院领导、行政单位正副处长、教学单位行政副主任、辅导员等人员组成。
第二条 学院值班实行“四级”管理体制
(一)总值班长由院领导担任,其职责:
1、带班,不坐班,但不得离开合肥市,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在接到值班人员无法处理的问题电话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回校处理;
2、根据发生问题的性质和事态发展,制定自救措施并组织人员自救,必要时向110、119、120进行救援;
3、对于重大事件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负责对当日值班人员到岗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5、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要及时与其它院领导调整值班,并向院办公室
邮编:230031 院办电话:0551-65630892 传真:0551-65630893 招办电话:0551-65630878
0551-6563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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