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3-11-4】 【来源:学院主站】 【作者:王相争】 【 关 闭 】
 
各部门: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一步理顺学院各级资产管理职能和权责关系,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坚持“统一政策、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学院建立二级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在各处级单位设置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产管理员应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熟悉本部门资产状况,掌握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资产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动的,离岗前要做好资产及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报总务处  邮编:230031 院办电话:0551-65630892 传真:0551-65630893 招办电话:0551-65630878 0551-6563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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