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3-12】 【来源:学院主站】 【作者:教务处-殷冬梅】 【 关 闭 】
各教学系(部)、处室:
   《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新京葡萄最新官网
         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师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加竞赛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旨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专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检验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的社会知名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教学思想。教学系(部)应有选择地参加与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专业教学、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关联度高、竞赛内容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对接、影响力大的高水平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第二章  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与级别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职业技能竞赛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他部委或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并由学院统筹安排组队参赛项目。
   第四条 奖项级别界定
   1.国家级:由国家教育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组织,以及由包括教育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内的多部委共同组织的全国性大赛的国赛决赛阶段的比赛获得的奖项。
   2.省级:
   (1)国家级技能大赛中的安徽省赛区决赛获得的奖项;
   (2)由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组织,以及由包括教育厅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在内的多厅共同组织的全省范围的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阶段的比赛获得的奖项;
   (3)由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大赛的国赛决赛阶段的比赛获得的奖项;
   (4)由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外的其他部委或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比赛国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3.市级:
   (1)由合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及市内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市比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2)由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外的其他部委或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性大赛安徽赛区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3)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外其他省级厅局以及安徽省内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比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第五条 竞赛级别以大赛文件和获奖证书落款单位为认定依据。
   第六条  其他部门组织的与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专业有密切联系的职业技能竞赛参照上述标准,由教务处初步核定级别,提交院委会审定。
   第七条  学院重点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省级以上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如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育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不得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竞赛。
         第三章  竞赛申报与审批
   第八条  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均应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事先未经申报并批准参赛的竞赛项目不予经费支持,不纳入竞赛奖励、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各项统计范畴。
   第九条  教学系(部)应在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结束前,完成下一个自然年度拟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竞赛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须由教学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教务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授予“新京葡萄最新官网职业技能能手”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上获奖,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执行《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学年学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将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相关资格认定、职称评审、院内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申请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申请表

竞 赛

名 称

 

组 织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竞 赛

地 点

 

竞 赛

形 式

□团体        □个人

参 赛

人 数

 

竞 赛

时 间

 

参赛经

费预算

 

 

负责人

 

指 导

教 师

 

经 费

使 用

明 细

 

其 他

说 明

 

 

 

 

签章:

                   

教务处认  定意 

 

级别:□国家级     □省级  □市级

签章:

                                 

 

 

 

分管领导签字:

 

 

          

院领导签字:

 

 

         

 
说明:
   1.竞赛项目申报应于参赛人确定后至竞赛开始前进行;
   2.每个竞赛项目需单独填写此表并打印纸质稿;
   3.此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批后,交教务处留存一份,系(部)留一份作为报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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