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辅导员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领导实施教育、教学计划的得力助手。
第二条 辅导员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对学生言传身教,并负有协调本班各处的教育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作用,是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辅导员的任务和职责
第三条 班级管理实行辅导员负责制。
第四条 辅导员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辅导员的职责:
(一)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经常开展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活动,端正学生政治态度、坚实学生的理想信念、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帮助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掌握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
(二)要紧密结合学生的实际,利用每周一次主题班会和日常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三)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要大力弘扬和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增强学生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四)要继续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教育、明礼诚信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道德意识,提高道德素质,建设诚信校园,塑造高尚人格。
辅导员在教育学生做人做事的同时,对自己应严格要求,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真正做到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五)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为重点、着力于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个性心理品质教育,心理调试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培养。
(六)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肃考风、考纪,培养良好的学风。要关心学生生活,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学校和班级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要求每周、每月、每学期都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学生群体生活的适应力。
(七)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校规校纪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学校,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教育学生懂得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的道理。要杜绝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
(八)对学生进行尊师重教和爱友教育,正确处理师生间的关系,同学间的关系,做到尊敬领导、尊敬老师、尊重同学。
(九)辅导员每天要深入班级、深入公寓,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遇到问题要敢于处理、及时处理、尽量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和学生处汇报。根据学生生活规律,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出事较多的场所,辅导员要主动进入学生公寓配合宿管科抓好宿舍管理,以创建文明宿舍为载体,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十)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对安全工作要做到警钟长鸣,要把安全教育列为对班级管理重要内容。
(十一)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积极鼓励毕业生自己创业和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建功立业。
(十二)要建立和学生家长联系和沟通制度。要求每学期至少和班级每位学生家长沟通一次。争取家长对学校和辅导员工作的支持。
(十三)为加强班风建设,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掌握本
(十四)所有辅导员一律住校,要与学生同吃、同住、同生活,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十五)根据院系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辅导员结合所任年级和班级的实际,制定和实施学期工作计划,完成学期总结和学年总结。
(十六)要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人师表。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途径,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班,结合工作开展调研,要求每学期写一篇专题调查报告或有关的研究论文。
(十七)辅导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上班考勤,晚自习考勤制度,晚自习必须坚持坐班,不得脱岗,有事必须先请假,并安排好代管人代管班级工作。代管人员须在请假人请假条上签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代而不管,经查代而不管者,按当晚缺勤处理。
(十八)辅导员对学生委托代管代交的学费、书本费等,必须及时到财务科办理,不得拖拉,更不得挪用。对班费要加强管理,做到费用合理、公开,不得私自占用,对挪用或占用者一经查出将予以严肃批评和处理。
(十九)建立、健全班、团组织,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对学生干部既要大胆使用,又要注重对他们的培养、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和最基层的管理作用。
(二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分类推进的原则,既要悉心引导优秀学生,又要热情鼓励和帮助“后进生”,特别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二十一)要做好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学生管理要针对班级、年级、男、女学生特点,建立自己一套制度和规则。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学籍管理、日常行为教育、评优评先、违纪处分、助学贷款、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熟练掌握,同时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的规范化问题,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徇私情,按章办事,严格程序。
第三章 辅导员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第六条 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学生。要从学生特点出发,进行工作和教育活动。讲求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寓教育于活动和管理之中。要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不要进行简单的批评压制,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要引导学生进行自新京葡萄最新官网教育,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
第八条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工作中要发扬民主作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严禁以任何名目向学生罚款。注意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在进行集体教育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第九条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在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等方面努力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四章 辅导员的条件和任免
第十条 辅导员的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 辅导员的人选于每学年初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任命,每两至三个教学班确定一名辅导员。
第十二条 对于不履行辅导员职责,玩忽职守,不适合做辅导员工作或辅导员所带班级学年总评连续两年倒数的,解除辅导员聘用合同。
第五章 辅导员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 学生处根据辅导员素质,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依照《班级综合测评办法》,每月进行考核,考核、评比结果要报学院审查。每学期要进行小结,学年进行总结,并由学院组织评定优秀班集体、优秀辅导员。
第十四条 学校不定期组织辅导员学习,主要进行工作总结汇报,安排,交流经验,典型座谈等,及时解决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所有辅导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准缺席。
第六章 辅导员的待遇和奖励
第十五条 辅导员在聘用期间享受辅导员工资,有条件的,经批准允许辅导员结合班级兼刃戮┢咸炎钚鹿偻定数量的基础课程。辅导员工资标准由学校根据每学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辅导员的津贴工资和效益工资每月底由学生处根据班级人数与月评结果提出分配方案,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发放。
第十七条 建立辅导员表彰制度。平时辅导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及时予以宣传、表彰。每学年评定的优秀辅导员要授予“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年度评优指标单列。
第十八条 学生处、党政办公室及有关处室要有计划地对辅导员进行培训,组织辅导员学习教育理论,交流工作经验,不断补充进行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努力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九条 学院学生处建立辅导员工作档案,作为续聘、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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