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葡萄最新官网评选和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先进集体)”办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11-8-15】 【来源:学院主站】 【作者:学生处】 【 关 闭 】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生干部对象包括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班级干部等。担任职务满一学年。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中的第1245条。

3)学习态度端正,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4)配合辅导员老师、系和学院的各项工作,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学院交办的工作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成绩显著。

(二)“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2)有良好的班级领导。班委、团支部成员思想觉悟高,学习勤奋,工作协调,对自己要求严格,关心同学,团结互助,能围绕学院、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3)有良好的学风。全班同学学习努力,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学习成绩在本系内名列前列,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成绩不断提高。没有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

4)有良好的班风。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民主、团结的气氛较浓,在本学年内没有发生打架和违反校纪的现象,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5)有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宿舍、教室、卫生责任区保持清洁,宿舍内没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现象,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6)有较强的体育素质。每位同学能掌握体育基本知识;体育运动能力较强,运动技术水平较高。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院团委、学生会所属各部门、团体;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经院团委批复的各学生社团等。

2)有良好的组织体系、组织纪律和领导骨干。

3)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切实按照集体的章程,做好本职工作,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

4)积极参加院级和系级组织的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本部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成绩显著。

二、“优秀学生干部”在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参评

1、有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或考试作弊者;

2、旷课者;

3、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者。

三、评选比例

每年度由学生处依据参评人数下达指标。

四、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团委牵头,各系以团总支牵头,按指标进行评选。系评审组审议后,报学生处评审办公室、院团委复审,再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二)“先进班级”、“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1、先进班级的评选,由系评审小组集体讨研究,并提供书面材料,经认真审议后,报学生处评审办公室复审,报院评审委员会审定。

2、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集体提供书面材料,报院团委审议后,由学生处评审办上报院评审委员会审定,评选分配比例由团委确定。

五、评选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院长办公会成员组成。

2、学生处成立评审办公室,成员由学生处正、副处长、团委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各系学管副主任组成。

3、各系成立评审组,成员由系主任、系行政副主任、学管副主任、系团总支书记、系学生会主席等组成。

六、表彰与奖励

1、学院召开年度表彰大会,向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

2、优秀学生干部填写的《新京葡萄最新官网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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