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葡萄最新官网转学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工作,根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7〕6号)文件要求,为维护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转学管理,结合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学生处、招就处、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学生处选派)组成的转学管理工作督查组,加强对转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学生转学工作。
二、实行分级责任制
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学院党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师生参与监督”的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三、转学实施办法
(一)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
凡被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三)学生申请转学办理程序:
1、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南京)有限公司学生要求转出至本省范围内其他院校的,学生处应认真核实转学理由并严格审核佐证材料的真实性,确属因患病或者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同意转出。拟转学学生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必须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 邮编:230031 学生处电话:0551-65630702传真:0551-65630893 招办电话:0551-65630878 0551-6563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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