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8级新生使用“步道乐跑”开展课外锻炼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三走”等文件精神,促进大学生良好自主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现决定在2018级新生中使用“步道乐跑”App开展学生课外锻炼,体育锻炼结合主流移动互联网技术,采用趣味打卡模式进行跑步锻炼, 学生自主安排时间和场地参与,锻炼情况自动与本学期体育课期末总评成绩进行关联。
附件:2018级新生《大学体育》课外锻炼实施办法
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附件
2018级新生《大学体育》课外锻炼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三走”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8级学生培养方案,本学期学生课外锻炼安排如下:
一、课外锻炼时间及内容
1、(10月8日-10月10日)学生利用手机网上下载“步道乐跑”APP智能管理系统并申请认证,逾期将无法认证。
2、(10月11日-12月30日)规定时间内(6点—22点)进行校园长跑活动。
二、实施方法
1、学生在规定时间自主锻炼,“步道乐跑”APP智能管理。
2、课外锻炼时间安排:6:00-22:00。学生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参加校园长跑锻炼,其他时间成绩无效。
3、场地安排:锻炼地点限定在学校区域以内,超过此范围系统将不记录成绩。
4、锻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参加跑步锻炼不少于45次;每次练习男生不少于2000米,女生不少于1600米;配速在3-9min/km范围内,未达到上述标准,不记入有效跑步次数。每天只计入一次有效成绩,一天多次校园长跑的,重复成绩无效。
5、为保证锻炼效果,禁止任何舞弊行为,包括使用交通工具、替人代跑、一次携带多部手机等行为,步道乐跑后台会根据跑步分段配速、轨迹信息以及手机ID变更等情况分析舞弊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体育课成绩,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三、关联体育成绩说明
大一年级的课外锻炼成绩纳入到学期末体育课成绩当中,占本学期体育课总评成绩的30%,即30分。每学期规定长跑次数为45次,,超过45次(包括45次)即可获得课外锻炼满分30分;30次为15分(具体评分见下表);不足30次的,此项成绩得分为0。
长跑评分标准表 | ||||||||
次数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得分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次数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以上) |
得分 |
23 |
24 |
25 |
26 |
227 |
228 |
29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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