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新生使用“步道乐跑”开展课外锻炼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0-8】 【来源:学院主站】 【作者:学生处-陈伟邦】 【 关 闭 】
各系:
为深入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三走”等文件精神,促进大学生良好自主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现决定在2018级新生中使用“步道乐跑”App开展学生课外锻炼,体育锻炼结合主流移动互联网技术,采用趣味打卡模式进行跑步锻炼, 学生自主安排时间和场地参与,锻炼情况自动与本学期体育课期末总评成绩进行关联。
 
附件:2018级新生《大学体育》课外锻炼实施办法
 
 
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附件
2018级新生《大学体育》课外锻炼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三走”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8级学生培养方案,本学期学生课外锻炼安排如下:
一、课外锻炼时间及内容
1、(10月8日-10月10日)学生利用手机网上下载“步道乐跑”APP智能管理系统并申请认证,逾期将无法认证。
2、(10月11日-12月30日)规定时间内(6点—22点)进行校园长跑活动。
二、实施方法
1、学生在规定时间自主锻炼,“步道乐跑”APP智能管理。
2、课外锻炼时间安排:6:00-22:00。学生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参加校园长跑锻炼,其他时间成绩无效。
3、场地安排:锻炼地点限定在学校区域以内,超过此范围系统将不记录成绩。
4、锻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参加跑步锻炼不少于45次;每次练习男生不少于2000米,女生不少于1600米;配速在3-9min/km范围内,未达到上述标准,不记入有效跑步次数。每天只计入一次有效成绩,一天多次校园长跑的,重复成绩无效。
5、为保证锻炼效果,禁止任何舞弊行为,包括使用交通工具、替人代跑、一次携带多部手机等行为,步道乐跑后台会根据跑步分段配速、轨迹信息以及手机ID变更等情况分析舞弊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体育课成绩,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三、关联体育成绩说明
大一年级的课外锻炼成绩纳入到学期末体育课成绩当中,占本学期体育课总评成绩的30%,即30分。每学期规定长跑次数为45次,,超过45次(包括45次)即可获得课外锻炼满分30分;30次为15分(具体评分见下表);不足30次的,此项成绩得分为0。
  长跑评分标准表
次数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得分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次数
38
39
40
41
42
43
44
45(以上)
得分
23
24
25
26
227
228
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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